深圳律师 罗湖律师 东门律师 莲塘律师 国贸律师 地王律师 八卦岭律师 罗湖区委律师 华强律师
法律顾问 盐田律师 婚姻律师 劳动律师 房产律师 合同律师 婚姻法律 劳动法律 刑事律师

粤港澳律师网
http://www.yueganaolawyer.com

首 页 法律新闻 劳动法律 婚姻继承 房产物业 人身侵权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 刑事辩护 诉讼常识
     网站公告


本网是由张勇律师法律团队多位律师创办,团队各位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理论及实践经验,致力于为深圳生活的您及各类企业解决法律纠纷。



主要业务范围涉及: 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经济纠纷、中小企业风险防范、电子商务法律、加盟代理、人身侵权、交通事故、房产物业、调查见证、私人法律顾问、法律英语翻译等法律业务。


我们的目标是“维护法律权益,预防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

我们的服务方式是:“专人负责,团队保障,统一管理”




张律师法律团队咨询热线:

134-1895-4058

QQ:40308385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23,30,31,32层


    首 席 律 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
    联系我们

律  师:  张  勇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1010160327
学  历:四川大学法律硕士 人力资源管理师
手  机:134 1895 4058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23,30,31,32

    法律咨询热线
  • 请致电:
  • 深 圳 张 勇 律 师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律师协会
·广东律师协会
·深圳律师协会
·cctv-今日说法
·福田区人民法院
·罗湖区人民法院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宝安区人民法院
·深圳国际仲裁院
·龙华区人民法院
·坪山区人民法院
物业管理收费纠纷处理措施

  


    目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焦点集中在业主或使用人认为有关服务费项目、标准、质量不合理、不合格,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或使用人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按时交纳管理费,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目前,由于物业管理刚刚起步,问题不单是某一方的过错那么简单,因此购房者为避免纠纷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②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
  ③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
  ④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①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②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③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违法后果:
  (l)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物业管理公司有下列行为的,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①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
  ③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④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⑤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友情链接
深圳劳动法律师网 深圳法律顾问网 深圳婚姻法律师网 张勇律师婚姻法博客 深圳律师咨询网 大湾区律师网 110网张勇律师 中国法院网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Copyrights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港澳律师网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23,30,31,32层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  张勇律师  13418954058

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