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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欠薪问题 法律比良心更管用

  


    每一桩欠薪事件背后都有这样那样的复杂原因,但按劳付酬,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可逃避推脱的理由。而欠薪行为之所以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于侵权成本过低、处罚太轻,以至于一些无良企业主肆意拖欠员工工资,无所顾忌……

  “打工挣钱,天经地义!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你拖欠工资就没有良心,良心何在?!我希望今年不要出现这个问题。”近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年终工作会议上“发飙”,痛斥欠薪行为,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劳动纠纷排查化解,全力清理欠薪。岁末年终是欠薪高发期,眼下距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欠薪行为可能集中出现,从现在开始做好预防措施,打好提前量,十分必要。

  目前我国农民工数量约为1.5亿,对于他们中的许多人而言,欠薪是挥之不去的噩梦。或许在旁人看来,“欠薪”二字只是对一种不诚信行为的归纳概括,但对遭遇欠薪的农民工来说,在外辛苦打工一年,能否顺利拿到应得的报酬,不仅关乎最起码的公平和尊严,更关乎一个家庭的生计和命运。

  每一桩欠薪事件背后都有这样那样的复杂原因,但按劳付酬,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可逃避推脱的理由。而欠薪行为之所以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于侵权成本过低、处罚太轻,以至于一些无良企业主肆意拖欠员工工资,无所顾忌。

  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近两年来,以工资和薪酬待遇为核心矛盾的劳动纠纷事件和职工权益被严重侵犯事件呈高发态势。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因欠薪而导致的恶性事件频发。去年年初,在北京务工的农民工高志强因为讨要70元工钱,被包工头叫来的人追着捅了一刀,右侧肾脏主要血管破裂,命虽保住了,但肾脏却被切除了;去年10月,都江堰市胥家镇某项目工地因欠薪引发打斗事件,致一死一伤;近日,武汉汉阳大道王家湾昌南花园小区,两农民工爬上一栋居民楼12楼,跳楼讨薪……欠薪事件频发,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平正义,更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尹蔚民部长的愤怒和他对打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但打击欠薪,光有愤怒和重视还不够,从制度设计与法律规范等方面入手化解难题,才是当务之急。

  去年8月,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近日有消息称,今年2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进行最后一次审议,如不出意外,刑法中新增设的“恶意欠薪罪”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今后一些恶意欠薪的无良企业主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要钱”还是要“自由”,恐怕得多一层思量。

  深圳人口流动性大,来深建设者众多,欠薪问题也时有发生。自1993年以来,深圳先后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对工资发放的基本形式和要求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最给力的措施,则是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注册地在深圳的企业、民办学校等单位每年都将缴纳一定金额作为欠薪保障基金,一旦发生欠薪行为,将由保障基金先行垫付。这一方面可以解被欠薪者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也可提高相关职能部门打击欠薪行为的积极性。此外,深圳还定期曝光一批恶意欠薪企业,相关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的,将公布其姓名,并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这些措施对制止欠薪行为的发生起到预防和警示作用。但是,对一些无良老板的恶意欠薪,却不管用。这就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多为来深建设者设身处地着想,能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必要的时候,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务工人员的利益,让他们过个安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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