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方大获悉方大集团起诉松下地铁屏蔽门侵权案获重大进展。松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专利无效申请被否。这意味着方大在下一步侵权诉讼中占据了有利位置。
松下“无效宣告请求”被否
今年3月30日,方大起诉松下电工地铁屏蔽门侵权,主要涉及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即“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接地支承装置”专利,广州中院受理此案。松下就该两项专利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宣告无效申请”。
12月22日,方大集团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专利“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专利号200720118096.7)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作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时,分三种情况: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宣告专利权部分有效、维持专利权有效。此次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专利的判定结果,完全否决了松下电工就其侵权的方大地铁屏蔽门专利“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的“无效宣告请求”。这一判定结果,对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维权案具有关键性影响。
六名核心技术人员被挖走
据方大介绍,自2006年12月起,松下先后从方大公司挖走了地铁屏蔽门技术负责人、结构工程师、控制系统工程师以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共6人,并以挖来的技术人员为骨干,组建了松下的轨道交通事业部,直接与方大争夺地铁屏蔽门市场。这些跳槽的技术人员经常代表松下与方大技术人员在竞标场“相逢”。原本方大在中国地铁屏蔽门市场无论是价格还是技术均具有绝对优势,由于出走松下的方大原技术人员掌握方大地铁屏蔽门的核心技术及价格底线,致使方大在竞标中损失惨重。方大在忍无可忍情况下才拿起法律武器。
|